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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逊”过后,海南省住建厅对塔吊复工前质量安全管理提出规定

[ 关键词:海南省住建厅 塔吊复工  发表日期:2014-07-27 11:10:10 ]

  受“威马逊”强台风影响,海南省部分市县塔吊受损严重,出现大量塔吊倒塌、倾斜、折断、变形等情况,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本站报道了相关新闻: “威马逊”登陆,海口市大量塔吊如“毛巾”般挂楼上

  7月24日,海南省住建厅对加强该省建筑工程复工前质量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其中关于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规定尤为详细。

  省住建厅提出,对塔吊出现倒塌、倾斜、折断、变形或发现有潜在事故隐患,无法保障开机施工后不发生次生安全事故的,应责成原设备使用单位更换其它备用设备进场使用,拆除与更换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安拆单位,针对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拆除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审批后,严格按照方案及时拆除。

  重新安装的塔吊,应由具备安拆资质的单位按照安拆方案进行安装,并经检测合格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未倒塌、倾斜和变形的塔吊,应按照《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安全评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由具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定资质的机构或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按规程要求进行安全评定与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拆除、安装、加固塔吊的过程中要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对其它建筑机械设备要按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