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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使用前、使用后操作规程

[ 关键词:塔吊操作规程 发表日期:2016-01-13 08:35:33 ]

1 使用前,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重载试验制动可靠,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方可作业。
2 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步操作,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操作手柄归零,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 设备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
4 严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
5 装运重物时,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
6 作业完毕,应断电锁箱。

坚持”十不吊”,十不吊的内容如下: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