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各部件报废标准,严格执行,切不可报侥幸心理
[ 关键词:塔吊各部件报废标准 发表日期:2020-09-07 09:08:54 ]
一客户几年前采购了我厂两台塔吊,期间一直施工使用。近日反馈,塔吊多个部件出现老化、裂纹等问题,能否继续使用?或者进行维修保养后能否继续使用?
出于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小编受厂家指派前往现场查看塔吊情况,明确给客户指出了塔吊各部件报废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做出了两台塔吊报废的结论。
现在给出塔吊各部件报废标准,供大家自查参考使用。
一、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
1、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 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 10%时应予报废。
2、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报废。 如局部有损坏并可修复的, 则修复后不应低于原结构的承载能力。
3、塔吊的结构件及焊缝出现裂纹时,应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 并在使用中定期观察其发展。 对无法消除裂纹影响的应予以报废。
4、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工作年限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结构工作级别、应力循环等级、结构应力状态计算。
若使用说明书未对正常工作年限、 结构工作级别等作出规定, 且不能得到塔吊制造商确定的, 则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使用不应超过1.25 × 105次工作循环。
二、吊钩报废标准
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 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6、钩身的扭转角超过 10°。
三、卷筒和滑轮报废标准
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10%。
3、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20%。
4、滑轮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 25%。(铸造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 30%; 焊接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 15%)
5、轮槽不均匀磨损达 3 ㎜。
四、制动器零件报废标准
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可见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 1.5 ㎜~ 2 ㎜。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电磁铁杠杆系统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的 10%。
五、车轮报废标准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可见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50%。
4、车轮轮缘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 20%。
六、钢丝绳报废标准
1、一般规定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的数量超过表一的数字时就应当报废,以免造成事故。
表一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采用的 |
钢丝绳种类 | |||||
6×19 | 6×37 | 6×61 | ||||
交互捻 | 同向捻 | 交互捻 | 同向捻 | 交互捻 | 同向捻 | |
6以下 6~7 7以上 |
12 14 16 |
6 7 8 |
22 26 30 |
11 13 15 |
36 38 40 |
18 19 20 |
2、当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使钢丝绳直径显著减少时应将表一报废标准按表二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表二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时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 | 10 | 15 | 20 | 25 | 30~40 | 大于40 |
折减系数 | 85 | 75 | 70 | 60 | 50 | 报废 |
3、断丝没有超过报废标准,但表面有磨损、腐蚀的旧钢丝绳,可按表三的规定使用。(该条只作为参考)
表三 钢丝绳合用程度判断
类别 | 钢丝绳表面现象 | 合用程度 | 使用场所 |
I | 各股钢丝位置未动,磨损轻微,无绳股凸起现象 | 100% | 重要场所 |
II | 1、各股钢丝己有变位、压扁及凸出现象,但未露出绳芯 2、个别部分有轻微锈痕 3、有断头钢丝,每米钢丝绳长度内断头数目不多于钢丝总数的3% |
75% | 重要场所 |
III | 1、每米钢丝绳长度内断头数目超过钢丝总数的3%但少于10% 2、有明显锈痕 |
50% | 次要场所 |
IV | 1、绳股有明显的扭曲、凸出现象 2、钢丝绳全部均有锈痕,将锈痕刮去后钢丝上留有凹痕 3、每米钢丝绳长度内断头数超过10%但少于25% |
40% | 不重要场 所或辅助 工作 |
七、重要提示
当塔吊任何一部件达到报废标准,一定要及时维修或执行报废,切不可报侥幸心理,认为再用几天没事,之后再用几天……当事故发生,代价必定要比一台废旧塔吊要大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