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吊装规定,吊装前检查,吊装操作规定
[ 关键词:塔吊吊装规定 发表日期:2021-09-30 08:53:46 ]
塔吊吊装规定,分两部分:吊装前检查事项,吊装操作规定。
一、吊装前检查事项
起重吊装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资质,工作现场环境、经过路线、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具体内容包括:
1、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操作前重点检查事项
⑴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⑵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⑶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⑷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⑸ 供电电缆应无磨损。
⑹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 380 伏,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 伏,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操作。
⑺ 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3、地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4、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5、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塔吊的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必须完整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6、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表1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导线电压 | 1KV 以下 |
1-15 (KV) |
20-40 (KV) |
60-110 (KV) |
220 (KV) |
允许沿输电导线 垂直方向最近距离 |
1.5 | 3 | 4 | 5 | 6 |
允许沿输电导线 水平方向最近距离 |
1 | 1.5 | 2 | 4 | 6 |
7、塔吊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塔吊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吊的要求。钢丝绳固定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 3 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
9、 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 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 倍, 并不得少于 300mm,其编结部分应绑扎细钢丝。采用绳卡固结时,数量不得少于 3 个。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的直径匹配(见下表):
表2 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丝绳的直径匹配表
钢丝绳直径 (mm) |
10 以下 | 10-20 | 21-26 | 28-36 | 36-40 |
最少绳卡数 | 3 | 4 | 5 | 6 | 7 |
绳卡间距(mm) | 80 | 140 | 160 | 220 | 240 |
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的长度不小于 140mm。 绳卡夹板应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 形螺栓需在钢丝绳的尾端, 不得正反交错。 绳卡固定后, 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 1/3 左右。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
10、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表面磨损或腐蚀使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 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以下表规定时应予更换。
表3 钢丝绳断丝更换标准( d=绳径)
钢丝绳 结构 |
断丝长度 范围 |
钢丝绳号 | |||
6×19+1 | 6×37+1 | 6×61+1 | 18×19+1 | ||
交捻 | 6d | 10 | 19 | 29 | 27 |
30d | 19 | 38 | 58 | 54 | |
顺捻 | 6d | 5 | 10 | 15 | 18 |
30d | 10 | 19 | 30 | 27 |
11、塔吊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⑴ 表面有裂纹。
⑵ 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⑶ 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 10%。
⑷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 50%,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百分之三。
12、塔吊制动器的制动鼓面磨损达 1.5-2.0mm 时(大径取大值,小径取小值)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 50%时均应更换。
二、吊装操作规定
1、在作业时,操作人员在进行塔吊回转、吊钩升降、变幅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2、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 如信号不清或错误, 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3、当操作室远离地面,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其它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4、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塔吊运载人员。
5、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荷载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特殊情况下需超荷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6、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7、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 30°。
8、塔吊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9、塔吊在吊装满荷载时或接近满荷载时, 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 20-50cm 停止提升检查:塔吊的稳定性能、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再行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0、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突快突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回转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