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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使用、维修、保养及人员管理等措施

[ 关键词:塔吊 发表日期:2013-12-16 18:51:19 ]

塔吊使用、维修、保养及人员管理等措施

1、塔吊正常工作气温为+40摄氏度,-20摄氏度,风速低于20M/sec,如遇雷雨、浓雾、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使用。

2、塔吊司机指挥和司索人员必须经市以上劳动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必须使用旗语指挥。

3、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作好起重机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工作完成后,保证起重机臂随风自由转动。

4、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1)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挂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5、起重机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振动部件,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6、各机械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磨擦面上不应污垢。减速箱、变速箱、齿轮等各部的润滑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要求进行。

7、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8、使用液压油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油,并清洗油箱内部。经常检查滤油器有无堵塞,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油泵、油缸和控制阀是否漏油,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9、经常检查电线、电缆有无损伤,如发现损伤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10、各控制箱、配电箱应保持清洁,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及开关触点必须灵活可靠,保证安全。

11、塔吊维修保养时间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塔吊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一次;
(3)塔吊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一次;
(4)塔吊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