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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常识-制动器、吊钩、卷筒和滑轮、车轮等报废原则

[ 关键词:塔吊常识 发表日期:2024-10-16 16:48:49 ]

  塔吊是建筑业中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相应的危险性。因此,对于使用时间久的塔吊要注意各部件的检查,一但发现损坏应严格按照报废原则执行,下面就制动器、吊钩、卷筒和滑轮、车轮等报废原则做如下陈述。

  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5mm ~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10%。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和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10%;

  (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25%。

  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