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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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风险预防、应急响应

[ 关键词:塔吊事故应急预案 发表日期:2018-12-24 09:51:27 ]

一、 概述

  塔吊安装塔吊拆除、使用的施工过程主要可能发生倒塌、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做好塔吊事故应急预案可充分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应对塔吊事故的发生。

二、 应急组织

(一)、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二)、场抢救级:项目部施工员为组长,安全员、技术员等为现场抢救组成员(可随时抽调任何人)。
(三)、保安组:项目部保安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员。

三、各应急小组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作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
(二)、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保管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保安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求援物资的征集及维持秩序、疏散人群。

四、求援设备、器材清单

(一)、抢救工具:急救箱2 个、止血带5 条、血压计1 个、氧气袋2 个。
(二)、照明器材:手电筒5 个、应急灯(36v)2 个、电钨灯10 个。
(三)、讯器材:电话1 部、手机2 部、报警器2 部。
(四)、交通工具:常备面包车1 辆专用应付突发事件不跑长途。
(五)抢修工具:25T 汽车吊1 台、50T 液压千斤顶2 台。

五、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一)、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二)、基坑边坡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三)、塔吊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施工、按折作业时人员伤亡事故。
(四)、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五)、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六)、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六、突发事件风险预防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工程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一)、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来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安拆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 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跳高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安装完毕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 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装置并确认正常。
2、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3、吊运散装的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4、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6、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7、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总工、项目总监审批后遵照执行。
10、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七、塔吊事故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受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重大事故抢救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熟练履行抢救职责。
 
八、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为了使事故救援预案落到实处,本工程项目部成了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如下:**********

九、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紧急情况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主管部门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 3 分钟内电话通报到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 等求救电话,同时电话通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 2 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 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重大事故由公司安质处在30 分钟内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事故发生 领导小组组长 人员伤亡 应急救援指挥部 现场处置 、 上报监理、业主等 送医院抢救 抢险方案确定 物资、设备到位 进行抢险 抢险结束、恢复生产措施及善后处理、进行总结 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图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 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十、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应急领导小组除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在 24 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办公室和质安处; 重伤事故:施工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1 天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市建设局;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施工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 1 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市建设局,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半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施工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在接到应急领导报告后 1 小时内报告上级高度重视单位市建设局,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主要负责人半小时内应现场。 伤员受伤后,轻伤、重任、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在8 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