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事故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塔吊事故

男子塔吊摔下左脚骨折,事发10个月未获得工伤赔偿

[ 关键词:塔吊 发表日期:2013-01-16 09:58:31 ]

  15日,贵州籍农民工韩万红柱着拐杖到报社反映,他在海口云龙镇一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12米高的塔吊摔下,导致脚骨折。事发10个月了,他还没有获得工伤赔偿和第二次治疗的费用。

  韩万红告诉记者,2012年2月20日,来自湖南的工友肖启汉带他到海口云龙镇,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给他们几个农民工租了房子居住。当天他们到该公司承建的位于海口云龙产业园红塔山卷烟厂建筑工地干工。2012年3月3日晚,他加班到晚上10时许,在建筑工地12米高的塔吊上卸砖时,因吊篮里的砖太多超重,把平台压塌,他连人带砖从12米高的塔吊摔到地面上,被砖压住,不省人事。

  韩万红被送到海口187医院抢救。经诊断,韩万红左脚胫骨骨折,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韩万红做第一次手术,施工单位支付了医疗费。2012年6月16日,韩万红还没有康复,因无钱治疗只好出院。医生说,还要进行第二次治疗。施工单位没支付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和工伤赔偿以及生活费,直到2012年12月30日,才支付了5000元生活费。

  云南建工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潘某对记者说,韩万红从塔吊摔下受重伤,公司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和生活费。韩万红提出第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和工伤赔偿以及生活费达50多万元,他们同意再赔偿10多万元,但遭到韩万红拒绝。因双方分歧太大,还需要继续协商解决。

  记者了解到,韩万红已向海口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