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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黄岩区一包工头因施工质量扣工钱产分歧,爬塔吊

[ 关键词:黄岩区包工头爬塔吊 发表日期:2013-10-17 14:49:15 ]

  10月12日,台州市黄岩区二环南路一个建筑工地上,包工头袁某与工地因施工质量问题扣除工钱产生分歧,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经黄岩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和工地项目部等人员的耐心劝说,他才自行走下塔吊。当日,袁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详细内容:因施工质量扣工钱产分歧,爬塔吊

  10月12日,在台州市黄岩区二环南路一个房屋建筑工地上,打混凝土的泥工班包工头袁某,因与工地为施工质量问题引发的扣除工钱一事意见不一,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上演了一个多小时“跳楼秀”,导致工地一时停工。最终,经黄岩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和工地项目部等人员的耐心劝说,他才自行走下塔吊。当日,袁某因扰乱社会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伍日。

  袁某,江西人,系黄岩二环南路一个建筑工地的泥工班包工头,负责浇筑楼面混泥土,他们从地下室浇筑到三楼后,建筑公司项目部发现他们的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项目部准备与他终止合约,结清工钱。

  10月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袁某来到工地项目部经理办公室谈工程款结账的事情,但经理告诉他所做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修复费用需要2万多元,并提出袁某须承担一半修复费,得扣除他的工钱1万元,但他只愿意承担2000元。下午2时左右,由于两人对扣除工钱多少存在分歧,不欢而散。

  下午2时许,袁某为了使工地项目部经理少一点扣除他的工钱,在工地爬上30多米高的塔吊,再沿吊臂走出20多米,站在吊臂外端上。20多分钟后,袁某打电话威胁经理,称自己已爬上了塔吊,如不把工钱给他,他就从塔吊上跳下。经理接到他的电话后,马上从外面回到工地上。

  塔吊没有设置防护设施,人站在上面非常危险。下午2时26分,黄岩区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和消防大队接到“110”出警指令后,分别组织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展开营救。民警们爬上在建的房顶,不断地朝站在吊臂上的袁某喊话,进行耐心劝说,但他当时情绪非常激动。随后,工地项目部经理来到楼顶与其对话。

  项目部经理对袁某说:“你先下来,你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下午3时许,袁某见经理已答应了他的要求,自行从塔吊上走下来,并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调查。

  当天,在黄岩城西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袁某与工地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结清了工钱。他承认自己所为只是为了工地能少扣点工钱,并不是真要跳。袁某的行为扰乱了施工单位的正常生产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天,袁某被黄岩警方行政拘留伍日。

警方提醒:维护自身权益要合理合法,“爬塔吊”行为违法

  广大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护自身权益要考虑是否合理合法,合理的诉求也要通过合法途径去解决,以“爬塔吊”、“跳楼”等行为威胁来实现维权目的,其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且每次类似事件发生,都会造成许多群众围观或交通堵塞,110、119、120也会全部出动,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这种随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的行为,一旦失控,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这样采取过激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维权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处罚,从而维护正常的单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最后,笔者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以生命为重,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也希望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