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讨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塔吊讨薪

女子为讨债爬到20多米高的塔吊横臂上,扰乱秩序被拘留

[ 关键词:塔吊 发表日期:2012-12-07 10:22:03 ]

  泗洪县的一位陈姓女青年因多次讨要欠款无果,爬上了20多米高的塔吊,导致工地停工,虽被劝说下来,但因扰乱单位秩序,仍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事件详情:女子为讨债爬20多米高塔吊,扰乱秩序被拘留

  不久前一天下午2点多,在泗洪县青阳工业园一建设工地内,有一女子爬到20多米高的塔吊横臂上了,并不时地来回走动,时而站来,时而蹲下,因为上面冷,该女子还把棉袄的帽子给戴上,情况十分危险。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有个女同志在上面,当时就喊,请您下来,有事情好商量,在上面我们也不便于交流,请您下来以后,什么情况会解决好的。喊了大概有10多分钟以后,这女同志才慢慢地下来。”青阳派出所青阳工业园社区民警朱绍志说。

  据了解该女子姓陈,做塔吊装配生意的,今年五、六月份这个工地上装了十几台塔吊,费用一共是12万多块钱,但是还有3万5千块钱没有结清,经过多次讨要,工地的承包人都没有付钱。11月30号下午两点多,陈某和她的妹妹再次找工地的承包人王某要钱, 但王某一直未出现,陈某一生气,把工地电停了,还爬到旁边的一台塔吊的横臂上去了。

  原本站理的陈某以这种过激方式讨要欠款,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泗洪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陈某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冷静下来的陈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像我这样爬到塔吊上讨要欠款的方式是非常危险的,影响了工地的正常生产施工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是不理智的行为。我奉劝其他人,如果碰到这种问题,不要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应该走法律程序,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陈某后悔地说。

  编者按: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回自己的钱,而陈某却因采取的方式不对,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实在是得不偿失。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朋友,如遇到类似的事情,请您一定保持冷静、理性,可以走劳动仲裁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