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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塔吊配件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检查事项

[ 关键词:塔吊配件 检查事项  发表日期:2017-05-15 08:49:29 ]

  塔吊配件主要检查项包括: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的几何尺寸;施工检查记录;核查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等;核查安全警示标识。

一、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塔身标准节、基础节、起重臂、平衡臂、塔帽等)施工现场连接(焊接、螺栓、销轴等)的检查记录;核查配重、压重施工记录;

1、主要受力结构焊接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2、螺栓和销轴等连接无松动、无缺件、顺坏等缺陷;
3、主要受力构件分段现场组装,应进行无损检测。

二、检查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的主要几何尺寸施工检查记录。

三、核查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等施工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检查。

1、吊钩按照规定设置防脱钩设置,并且有效;
2、吊钩不应当焊补;
3、吊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吊钩表面有裂纹;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变形;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 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4、起重机械采用的钢丝绳与滑轮和卷筒匹配应符合 CB/T3811-200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
5、钢丝绳绳绳端固定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的压板不少于 2 个,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保留 3 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6、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
7、用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无裂纹;
8、用楔套无裂纹,楔块无松动;
9、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应安装正确。

四、核查配重、压重施工记录。平衡重、压重的数量、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正常工作时不移位、不脱落。

五、核查安全警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