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金属结构件、钢丝绳、机械部分、回转支承装置的维修保养制度
[ 关键词:塔吊维修保养制度 发表日期:2012-11-11 12:58:27 ]
塔吊技术:本文中首先总结了容易引起塔吊事故发生的原因,然后总结了一系列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塔吊金属结构件的维修与保养、塔吊钢丝绳及其维护保养、塔吊机械部分的保养和修理、塔吊回转支承装置的维护保养、塔吊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容易引起塔吊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不重视起重量限制器的维护保养,或加大限制值,使起重量限制器不到应有的限制保护作用。
2.起升机构制动器没调好,太松。在超重情况高速下放时,因惯性作用而制不住,产生 溜车下坠。
3.自动换倍率机构,由 2 倍率换 4 倍率时切换不到位,也没注意检查,或者没有加保险 销,在起吊中,活动滑轮会突然下落,引发重大事故。
4.钢丝绳打扭乱绳严重,没及时排除,强行使用。
5.因吊钩落地,钢丝绳松动反弹,钢丝绳跳出卷筒外或滑轮之外,严重挤伤或断股,又 没有及时更换,在满载或超载起吊时,引发断绳下坠。
6.钢丝绳末端绳扣螺母没有锁紧,使绳头从中滑出。
1.严格执行起重机钢结构件报废标准。
2.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金属疲劳强度、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破损等情况,对主 要受力结构件的关键焊缝及焊接热影响区的母材应进行检查, 若发现异常, 应进行处理。 结构件的检查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A)日常检查:塔机每工作 80 小时应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塔机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 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B)当塔机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发现塔机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等情况时, 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C)当一个工程完成,塔机拆卸后,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并作好记录。
3.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设法防止结构件变形和碰撞损坏。
4.每半年至一年喷刷油漆一次。油漆前应除尽金属表面的锈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1.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防止与机械或其 他杂物相摩擦。
2.塔机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对钢丝绳进行润滑,用石墨润滑脂涂抹一遍,以后对钢丝 绳的润滑按“起重机润滑表“进行。
3.塔机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期的寿命,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a. 钢丝绳 6×19―d(d 钢丝绳直径)在 6d 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 5 根,在 30d 长度内断丝 数量超过 10 根。
b. 钢丝绳 6×37―d(d 钢丝绳直径)在 6d 长度内断丝数量超过 10 根, 30d 长度内断丝 在 数量超过 19 根。
c. 钢丝绳紧靠在一起,即使在 6d 长度内断丝数量没超过 5 根,也应报废。
d. 钢丝绳虽然没有断丝,但钢丝绳磨损达到其直径的 40%,或钢丝绳相对于公称直径 减小 7%甚至更多时,或钢丝绳明显弯曲等。
e. 钢丝绳失去正常的形状,产生畸形,如波浪、笼状畸变、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 径局部变大、扭结、绳径局部变小、部分被压扁、弯折。
f.钢丝绳径受了特殊热力作用,外部出现了可识别的颜色时。 注:当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时,钢丝绳断丝报废数量减半。
(1)回转支承的安装支座(支承齿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内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须 有足够的刚性,安装面要平整。装配回转支承以前支座应进行去应力处理,减少回转支 承支座的变形。装配时支座和回转支承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
(2)使用中应注意噪音的变化和回转阻力矩的变化,如有不正常现象应拆检。
(3)回转支承必须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变形。
(4)在螺栓完全拧紧以前,应进行齿轮的啮合检查,其啮合状况应符合齿轮精度的要 求:即齿轮副在轻微的制动下运转后齿面上分布的接触斑点在轮齿高度方向上不小于 25%,在轮齿长度方向上不小于 30%。
(5)齿面工作 10 个班次应清除一次杂物,并重新涂上润滑脂。
(6) 为确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 避免螺栓预紧力的不足, 回转支承工作的第一个 100 小 时和 500 小时后,均应分别检查螺栓的预紧扭矩。此后每工作 1000 小时应检查一次预 紧扭矩。
(7)连接回转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强螺栓和螺母;采用双螺母紧固和防松。
(8)拧紧螺母时,应在螺栓的螺纹及螺母端面涂润滑油,并应该用扭矩扳手在圆周方 向对称均匀多次拧紧。最后一遍拧紧时,每个螺栓上预紧扭矩应大致均匀。
(9)在回转支承的齿圈上表面对准滚道的部位均布了 4 个油杯,由此向滚道内添加润 滑脂。在一般情况下,回转支承运转 50 小时润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须加足,直至从密 封处渗出油脂为止。
1.日常保养
(1)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2)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3)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4)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5)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6)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7)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8)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 1000 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2)拆检清洗减速机的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3)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4)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5)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 4000 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5)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6)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 8000 小时以后进行)
(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塔吊其它主要部件的维护和保养
1.制动器零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制动块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材料厚度的 50%;
(3)制动轮表面磨损量达 5mm ~2mm;
(4)弹簧出现塑性变形;
(5)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其额定行程约 10%。
2.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用 20 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 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3.卷筒和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和轮缘破损;
(2)卷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的 10%;
(3)滑轮绳槽底的磨损量超过相应钢丝绳直径的 25%。
4.车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报废:
(1)裂纹;
(2)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15%;
(3)车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 50%。
5.塔吊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限制器灵敏程度及有效情况,如发现失灵应及时调整或维 修,决不允许将限制器线路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