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维修保养技术,维修保养制度16条
[ 关键词:塔吊维修保养 发表日期:2012-11-11 15:39:07 ]
塔吊建筑机械厂(http://www.fx68.net)塔吊维修保养制度16条总结。掌握先进的塔吊维修保养技术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按时高质量的进行维修保养,才能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 1 条、 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 并取得操作证, 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 熟悉该机械的构造、 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 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 维修保养技术。
第 2 条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第 3 条、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 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 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 规定。
第 4 条、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 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第 5 条、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 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 6 条、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 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 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第 7 条、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 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第 8 条、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 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第 9 条、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 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结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 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笼或钢丝绳绑扎 固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 10 条、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 11 条、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 12 条、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 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五米。
第 13 条、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 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3 米。
第 14 条、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第 15 条、 作业完毕后,他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依倒 吊臂根部, 臂杆不应过高, 应须向风源, 放松回转制动器, 卡紧轨钳, 切断电源。
第 16 条、 塔吊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 记录工作, 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做好设备"十字″作业 (清洁、 润滑、调整、紧固、防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