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保证措施:布置、操作技术、十不吊原则
[ 关键词:塔吊安全保证措施 发表日期:2024-07-30 16:25:17 ]
塔吊安全保证措施
1、塔吊布置
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2、塔吊操作技术
(1)、当两台塔吊吊臂或吊物相互靠近时,司机要相互鸣笛示警,以提醒多方注意。
(2)、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3)、塔吊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的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4)、塔吊司机要严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得超过8小时。
(5)、塔吊司机室的玻璃窗应清洁,不得影响司机视线。
(6)、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严禁无视指挥操作,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7)、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换向回转。
(8)、四级以上大风严禁作业。
(9)、每班作业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升至最高点,小车收到最小幅度处,吊钩上严谨吊挂重物。
3、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